一、垃圾邮件的界说
本标准所称垃圾邮件,是指未经收件人同意向收件人发送的收件人不愿意收到的邮件,或收件人不能根据自己的志愿回绝接纳的邮件,首要包括未经收件人同意向收件人发送的商业类、广告类等邮件。
凡契合以下景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发送邮件行为,将被视为发送垃圾邮件:
1、期刊类型邮件,发件人向从未自动订阅或从前订阅但现已退订的收件人发送无关、搅扰、广告等不良资讯。
2、报价类型邮件,发件人向从未经过自动联络索要报价的收件人或缺少实际合作关系的收件人发送无关、搅扰、广告等不良资讯。
3、产品推行邮件,发件人向从未自动订阅或从前订阅但现已退订该产品、同类产品及相关产品的收件人发送无关、搅扰、广告等不良资讯。
4、训练类的邮件,发件人向非发件人地点校园学员及从未订阅的收件人发送无关、搅扰、广告等不良资讯。
5、其他类型的邮件,收件人彻底不知悉发件人,不愿意收到的邮件,或收件人不能根据自己的志愿回绝接纳的邮件。
二、垃圾邮件的判定方法
网易公司对垃圾邮件的判定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网易公司有权根据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认定为垃圾邮件:
1、经过收件人的告发投诉;
2、经过网易公司邮件效劳器的日志监控及剖析;
3、经过任一反垃圾安排、第三方技术效劳商的告发、反映;
三、网易公司对垃圾邮件的处分方法
企业或企业用户不能利用网易效劳作为制作和传达垃圾邮件,关于被判定为垃圾邮件的行为,网易公司有权根据垃圾邮件的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对企业和企业用户挑选适用正告、禁用相关帐号,或/和整域禁用的处分方法。
网易公司把发送垃圾邮件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分为细微、中等和严峻三类,并根据各类作出相应处分:
1、程度细微
(1)网易公司第一次收到反映某用户发送垃圾邮件的告发或投诉;
(2)日志剖析中发现某用户发向企业域外的垃圾邮件累计数量大于20封/日;
有以上景象之一的,将视为该用户发送垃圾邮件“程度细微”。
处分方法:
向发送垃圾邮件行为的用户地点企业(或企业管理员)宣布正告,劝诫企业(企业管理员)对其用户的行为作好监督和管理。
2、程度中等
(1)日志剖析中发现某用户发向企业域外的垃圾邮件累计数量大于50封/日;
(2)垃圾邮件被任何第三方反垃圾安排录入;
有以上景象之一的,将视为该用户发送垃圾邮件“程度中等”。
处分方法:
向发送垃圾邮件行为的用户地点企业(或企业管理员)宣布严峻正告,并对施行发送垃圾邮件行为的用户帐号予以禁用。
3、程度严峻
(1)累计呈现两次“中等程度”景象;
(2)日志剖析中发现某用户发向企业域外的垃圾邮件累计数量大于200封/日;
有以上景象之一的,将视为该用户发送垃圾邮件“程度严峻”。
处分方法:
直接对施行发送垃圾邮件行为的用户地点企业的一切帐号予以禁用。